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西南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2024年西南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对学校学科规划、科研评价、科研机构管理、学风建设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评定和提出咨询意见,在学校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完善科研评价制度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持续完善科研评价体系,2024年学校对《西南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评价管理办法(2021版)》(以下简称《办法》)及《西南财经大学高水平学术期刊目录指南(2021版)》(以下简称《期刊目录》)进行了修订。《办法》修订重点围绕学校学科建设需要,聚焦高质量发展,对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成果的评价范围和认定等级进行优化完善;《期刊目录》修订重点聚焦学科建设,优化调整期刊级别和构成,形成《西南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办法》。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上文件,并提出了相应修改意见。
为持续优化科研激励机制,引导教师产出更多高质量标志性科研成果,对《西南财经大学科研与社会服务荣誉评选表彰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形成《西南财经大学科研与社会服务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主要是对奖项类别、等级设置及评奖条件进行了优化调整。根据成果类型将优秀成果奖分为理论创新类、社会服务类、科技创新类三个类别并调整参评成果类型,通过以上修订引导教师产出更多集成性创新性科研与社会服务成果。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上修订内容,并提出了相应修改意见。
二、科研项目评审
由校学术委员会牵头,组织专家组,经过严格审查、认真评审,完成了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终审认定工作,对初审专家推荐的267项目进行意识形态、政治方向、学术价值把关,最终推荐拟立项项目 128 项。
三、科研评价与成果认定
学术委员会学术评价分委会参照《西南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评价管理办法(2021版)》,对2024年申请认定的社会服务成果进行了评审认定。全年共认定研究报告330项,媒体成果17项,艺术类成果2项。
四、新设科研机构论证评审
按照《西南财经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新设立校级科研机构须经学术委员会专家组论证。2024年学术委员组织了三场专家组论证会对西南财经大学中国保险发展研究中心、西南财经大学统计交叉创新研究院、西南财经大学保险时空大数据联合实验室以及西南财经大学碳中和与气候金融研究院共四个新申请设立的科研机构的定位和建设方案进行了论证评审。委员会对以上科研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相应意见,并同意提交校务会进行审议。
五、推进学风建设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及《西南财经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术委员会积极开展师德学风建设工作。在科研项目申报、人才项目申报、职称晋升、岗位评定以及评优评先等环节,严格审查申报人科研诚信,对存在科研失信的实行“一票否决”,保持对违反科研诚信行为的零容忍态势。
2024年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彰显。立足新起点,委员会将恪守学术治理的核心使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未来工作继续深化科研评价改革,协同推进学术治理与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夯实学术委员会在学术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