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于:2024-01-26 )

校内各单位: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西财大办〔20243号),学校将启动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启动申报的项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项目、青年教师成长项目、年度培育项目、交叉与新兴学科(新文科新财经)项目和专著出版项目5类。

二、立项数量及经费资助

本次申报项目的立项数量及经费资助额度将根据我校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总体预算情况设定,坚持人才培养、学术创新和注重研究质量的评价导向,择优资助立项。各单项最终立项数将根据2024年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总体预算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动态调整。其中专著出版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项目立项后待负责人提交正式出版合同时一次性拨付;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项目、青年教师成长项目、年度培育项目和交叉与新兴学科(新文科新财经)项目每项资助2-3万元,项目立项后先行拨付2万元,剩余经费根据项目完成质量由评审专家综合评定后决定是否追加。项目结项评审为“优”的,追加资助1万元;评审为“合格”的,不予追加;评审为“不合格”的,予以撤项处理,且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根据相关规定拨付的年度项目经费必须根据当年不同时间节点的报销执行进度完成经费报销额度,未按要求完成报销额度的将收回差额经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西南财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2.申报限制

1)违背学术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不得申报。

2)近3年内承担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被撤项或终止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本次启动的项目,作为课题参与人同一年度最多参与3项。

4)现承担各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现在研的校级及以上等级的基地、团队、实验室项目负责人限制申报本次所有类别项目。

5)每类项目的限制申报情形详见西南财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3.申请书撰写要求

1)项目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紧扣学术前沿,坚持问题导向,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2)为避免重复资助,本次申报项目选题及内容,不得与已获得资助的其他各级各类项目内容相同或相似,不得与已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内容相同或相似。

3)科研处将对申报项目内容进行严格的查重,一经发现上述重复申报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4)项目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4.其他要求

1)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项目、青年教师成长项目、年度培育项目、交叉与新兴学科(新文科新财经)项目和专著出版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最长不超过2项目研究经费应于当年度使用完毕。

2获准立项后项目出版或发表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项目资助信息,如:“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号:JBK*******)或“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JBK*******)

3)请按《学科分类目录》(附件8)认真填写一级和二级学科分类,学科分类将作为同行评审分组依据。

四、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人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书(附件2-6),并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研究院)。学院(研究院)教授委员会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和指导,并就申报材料签署具体意见。

2.各学院(研究院)收集整理本单位申报材料,根据《学院(研究院)审核要点》(附件9)进行初审,并形成汇总表(附件7),2024229日统一报送至科研处316办公室,现场审核通过后,电子版发至zhaoqian119@swufe.edu.cn

3.行政教辅类项目申请人,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具体意见。

联系人:赵倩 87092552 

附件:

1.西南财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

3.青年教师成长项目申请书

4.年度培育项目申请书

5.交叉与新兴学科(新文科新财经)项目申请书

6.专著出版项目申请书

7.各学院(中心)项目申报汇总表

8.学科分类目录

9. 学院(研究院)审核要点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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