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校外项目子项目立项上账流程
一、准备材料:
重大项目立项证书复印件,重大项目申报书封面页,重大项目申报书内页“表1 数据表”页(须含子课题负责人列表,须由首席专家单位科研处盖章),国家社科基金委批复的外拨直接费用预算(须由首席专家单位科研处盖章)。
二、科研系统新增项目并上传附件材料:
1. 项目名称填写子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填写子项目负责人,项目批准号填写对方重大项目批准号加上“(子项目)”,如“21&ZD256(子项目)”。
2.项目分类选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后适用)----项目子类选择校外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校内子项目(2021后适用)。
3.参与成员不填。
4.预算按照国家社科基金委批复的外拨直接费用预算填写。
5.上传第一点“准备材料”中所有材料的扫描件。
三、对方打款后,提交第一点“准备材料”中所有材料到科研处316办理立项。